关于做好2025年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资源配发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5/11/28
来源:粤技服〔2025〕12号
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、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粤人社函【2025]20号),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负责技工院校题库建设的规划统筹、技术指导与监督等工作。受财政资金下达进度、新旧题库数据转换等因素影响,新建设的题库管理平台暂未投入使用。为了确保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正常开展,现将试题资源配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试题资源配发范围和数量
试题资源配发范围,根据《关于公布我省院校类职业技能等
级评价机构可备案职业(工种)自录(第三版)的通知》(粤技服【2024]12号)确定(详见附件1)。技工院校应在备案职业、等级范围内申请试题资源,原则上每个职业(工种)、每个等级试题资源配发数量为4套,其中指定一套为样题用于培训参考。
二、试题资源使用要求
()试题资源由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配发到各地市职
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。各技工院校填写《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资源申请表》(附件2),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属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申请试题;省属技工院校向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申请。各地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为属地技工院校提供试题配发服务,并督促相关院校严格履行保密职责,切实加强试题试卷的安全管理。试题存储、备份应采用光盘介质,报废应交由专门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处理。
(二)各技工院校使用配发的试题资源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
定,不得擅自变更考试时长、考核范围和考核比重,不得擅自调整题型、题量和分值。试题是以Word或Excel文档形式呈现。理论知识试卷能满足无纸化机考方式或纸笔作答方式使用,原则上须《关于进步做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组织考试,如暂未达到相应开考条件,可向所属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申请,按照经批准后的方式执行;实操考试可根据考核内容采取切合实际、符合考评要求的考试方式组织考试。试题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,请及时向属地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反馈,由各地市汇总上报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。
(三)试题资源可一次性配发,仅限用于评价机构对本校在
校生开展评价。各技工院校应合理安排评价时间和次数,满足 2025年评价需求。开展评价时,应合理安排试题使用频次,不应多次重复使用同一套试卷开展考试。
(四)各技工院校作为评价主体,应切实履行试题资源的安
全保密责任。按照国家有关工作要求,制定题(卷)库运行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等;要建立工作台账,实现责任可追溯、可倒查评价开展前,题(卷)库抽取审核、试卷印制和分装、工件准备要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场所进行,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监督。对电子化试卷信息、纸质试卷的传输、运送、交接、保存、销毁等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并进行完整的交接记录。
三、其他事项
中等职业学校、高等职业院校、应用型本科院校等学校参加人社系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,按照本通知执行。
联系人及电话:潘飞,020-83342561。
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
2025年3月27日